汽車修理廠管理制度

更新時間:2016-05-14本文內容轉載自互聯(lián)網(wǎng)
汽車維修管理制度一、不準赤腳或穿拖鞋、高跟鞋和裙子上班。留長發(fā)者要帶工作帽;二、工作時禁止吸煙;三、工作時要集中精神,不準說笑、打鬧;四、使用一切機工具及電氣設備,必須遵守其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并要愛護使用;五、工作時必須按規(guī)定穿戴勞保用品,不準光膀子進行工作;六、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開始一切機動車輛;七、嚴禁開努與駕駛證規(guī)定不相符的車輛;八、未經(jīng)領導批準,非操作者不得隨便動用機床設備;九、工作場所、車輛旁、工作臺、通道應經(jīng)常保持整潔,做到文明生產(chǎn);十、嚴禁一切低燃點的油、氣、醇,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。汽車維修竣工檢查制度一、按照維修協(xié)議合同內容檢驗;二、按成都市汽車大修竣工技術標準檢驗;三、檢驗所修項目的技術性能是否達到技術標準;四、作外觀檢查應完好清潔;五、整車外觀檢查和試車;六、路試后要填寫試車技術卡存檔;七、按維修協(xié)議內容和技術標準向用戶交車。汽車電工安全操作制度一、裝卸汽車發(fā)電機和起動機時,應將汽車電源總開關斷開,切斷電源后進行,未裝電源總開關的,卸下的電線接頭應包扎好;二、需要起動機檢查電路時,應注意車底有無他人在工作,預先打招呼、拉手剎、放空檔,然后發(fā)動,不熟練人員及學員不得隨便發(fā)動;三、汽車內線路接頭必須接牢并用膠布包扎好。穿孔而過的線路要加膠護套;四、裝換蓄電池時,應有用蓄電池攀帶;五、蓄電池架發(fā)現(xiàn)損壞時,應立即移工修理,不得湊合使用;六、裝蓄電池時,應在底部墊以橡皮膠料,蓄電池之間以及周圍也應用木板塞緊;七、電池頭、導線夾應裝可靠,不準用鐵絲代用;八、配制電液時,應將硫酸輕輕加入蒸溜不內,同時用玻璃棒不斷攪拌達到散熱迅速的目的。嚴禁將水注入硫酸內,人員應穿戴膠水鞋和橡膠手套,戴防護眼鏡;九、蓄電池維修、裝配間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和防火設備,防止人員鉛中毒及發(fā)生火警。充電池工作間空氣要流通,室內及存放蓄電池地方4米內嚴禁煙火。十、切實執(zhí)行電池在新裝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電。初充電的好壞直接影響蓄電池的壽命。初充電后至少應以相當于蓄電池容量的1/10的放電率放電一次,直至單電電壓降至1.7V為止。再以初電的充電率充足,充足后安置24小時后方能使用。十一、充電時應將電池蓋打開,電液溫度不得超過450C。十二、蓄電池應用放電叉測量,不可用手鉗或其它金屬試驗,防止發(fā)生爆炸。十三、工作時,如不慎有電液落在皮膚或衣服上,應立即用5%蘇打水擦洗,再用清水沖洗。十四、清洗發(fā)電機、起動機及其他電器設備應使用不帶添加劑的工業(yè)汽油,并注意防火。內容很多,您留個郵箱,我把詳細資料給您上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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