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天國內坐飛機能帶便攜式手機充電電池嗎 謝謝 急急

更新時間:2016-03-30本文內容轉載自互聯網
旅客可托運內含鋰 電池池的家用設備,包含腕表、計算器、拍照機、手機、手提電腦、便攜式攝像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,但應搞好防止設備意外啟動的措施。備用電池不得托運。 鋰 電池池含量限制: (1)對于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,鋰含量不超過2克; (2)對于鋰離子電池,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; (3)經運營人批準,可大于100Wh但不應超過160Wh。 (4)超過100瓦特小時的鋰 電池池需向公司提出申請,且攜帶數量不得超過兩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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