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鋰 電池池un38.3檢測

更新時間:2016-03-20本文內(nèi)容轉(zhuǎn)載自互聯(lián)網(wǎng)
  確保航空運輸安全,并滿足客戶對含鋰 電池池貨物的運輸需求,根據(jù)國際航協(xié)《危險物品規(guī)則》的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制定出可充電型鋰 電池池操作規(guī)范即UN38.3(UNDOT)的測試?! 「鶕?jù)民用 航空規(guī)章要求,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(yīng)對鋰 電池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,最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 電池池UN38.3安全檢測報告。該報告可由民用 航空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(gòu),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(chǎn)廠家提供。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,民用 航空將禁止鋰 電池池進行航空運輸.  UN38.3是指在聯(lián)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《聯(lián)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》的第3部分38. 3款,即要求鋰 電池池運輸前,必需要通過高度模擬、高低溫循環(huán)、振動試驗、沖擊試驗、 55℃外短路、撞擊試驗、過充電試驗、強制放電試驗,才能保證鋰 電池池運輸安全。如果鋰 電池池與設(shè)備沒有安裝在一起,并且每個包裝件內(nèi)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,則還須通過1.2米自由跌落試驗。  產(chǎn)品范圍:  1. 各種鉛酸蓄電池(如汽車啟動用鉛酸 蓄電池、固定型鉛酸蓄電池、小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等)  2. 各種動力二次電池(如動力車用電池、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、電開工具用電池、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)  3. 各種手機電池(如鋰離子電池、鋰聚合物電池、鎳氫電池等)  4. 各種小型二次電池(如筆記本電腦電池、數(shù)碼相機電池、攝像機電池、各種圓柱型電池、 無線通訊電池、便攜式DVD電池、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)  5. 各種一次電池(如堿性鋅錳電池、鋰錳電池等)  UN38.3測試項目及判定測試合格標準  UN38.3測試項目  T.1高度模擬試驗  在壓力≤11.6kPa,溫度20±5℃的條件下。  T.2熱測試  在75±2℃和-40±2℃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,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≥6h,高低溫轉(zhuǎn)換時間≤30min,沖擊10次,室溫(20±5℃)存放24h,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 T.3振動試驗  15min內(nèi)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復對數(shù)掃頻正弦振動,3h內(nèi)完成三維方向12次振動;  T.4沖擊試驗  150g、6ms或50g、11ms半正弦沖擊,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,一共18次;  T.5外短路試驗  在55±2℃、外電阻<0.1Ω條件下短路,短路時間持續(xù)到電池溫度回到55±2℃后1h?! .6碰撞試驗  9.1kg重物自61±2.5cm高處落于放有15.8mm圓棒的電池上,檢測電池表面溫度?! .7過充電試驗  在2倍的最大連續(xù)充電電流和2倍的最大充電電壓條件下,對電池過充24h?! .8強制放電試驗  電池串連12V直流電源,以最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?! ∨卸y試合格標準  (a)在試驗T.1至T.6中,沒有發(fā)生解體或起火 。 ?。╞)在試驗T.1、T.2和T.5中,流出物不是毒性、易燃或腐蝕性物質(zhì)?! ?>目視觀察沒有看到排氣或滲漏?! ?>沒有發(fā)生導致重量損失超過表38.3.4.7.1所示者的排氣或滲漏?! 。╟)在試驗T.3和T.6中,流出物不是毒性或腐蝕性物質(zhì)。  1>目視觀察沒有看到排氣或滲漏。  2>沒有發(fā)生導致重量損失超過表38.3.4.7.1所示者的排氣或滲漏?! “b要求及條件限制  包裝要求  1、除非安裝在設(shè)備中(如安裝在手機、拍照機、對講機、筆記本電腦等),  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,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(nèi)?! ?、除非安裝在設(shè)備中,每個包裝件如果裝有超過 24個原電池或 12 個電池,  必須還要滿足以下要求:  1每個包裝件必須用標記說明內(nèi)含鋰 電池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(yīng)采取的特殊措  施?! ?每票貨必須有隨機文件來說明包裝件中裝有鋰 電池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(yīng)采取  的特殊措施?! ?每個包裝件必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.2m 的跌落試驗, 而不損壞包裝件內(nèi)  的電池或元電池,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(或原電池與原電  池)互相接觸、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?! ?除非鋰 電池池安裝在設(shè)備中,否則每個包裝件的毛重不得超過 30kg?! l件限制  交運的鋰 電池池及鋰 電池池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條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(非危險  品)運輸。如果下述任一條件沒法滿足,則應(yīng)按 UN3090 或 UN3091 的危險品收運要求操作  (一)、對鋰含量的限制  1、對于金屬鋰或鋰合金原電池,鋰含量不得超過 1g;對于鋰離子原電池鋰當  量含量不超過 1.5g?! ∽?原電池亦稱做電池芯。  2、對于金屬鋰或鋰合金電池,鋰總含量不超過 2g,對于鋰離子電池鋰當量含  量不超過 8g。  注:上述“鋰含量”是指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的陽極上具有的金屬鋰的量。  而對于鋰離子電池,以克為單位的“鋰當量含量”的計算方法是以 0.3 乘以額定  容量的安培小時。例如:某手機鋰離子電池的額定容量是 800mah(800毫安小時),  則其“鋰當量含量”為:0.3 X 0.8(安培小時)=0.24 克。 ?。ǘ⒎?UN 測試要求  每個類型的原電池及電池,經(jīng)測試證明其符合《聯(lián)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  標準手冊》第 3 部分 38.3 款的所有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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